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设工程应急抢险队伍抢险备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文件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第一章 比选邀请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丰台区住建委)对建设工程应急抢险队伍抢险备勤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公司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丰台区住建委建设工程应急抢险队伍抢险备勤服务项目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比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方式
请于2025年12月16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邮箱ftjwaqsck@mail.bjft.gov.cn,咨询电话:010-52812192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2时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A座,届时请参加比选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比选仪式并参与比选。
须知附表
|
序号 |
编制内容 |
|
1 |
项目名称:丰台区住建委建设工程应急抢险队伍抢险备勤服务项目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A座 |
|
2 |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比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单位;(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3 |
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
4 |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2时 比选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A座 (具体房间另行通知) |
|
5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同比选地点 |
|
6 |
提供资料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近年来在北京市从应急救援技术服务的业绩等); (4)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单位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5)报价及明细;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服务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近三年内,服务商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的声明; (8)申请人未被列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资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9)其他资料(可包含公司资质、其他等)。 |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丰台区住建委建设工程应急抢险队伍抢险备勤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丰台区建筑施工现场的突发应急事故救援及抢险专业技术力量,在汛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以及特殊时期24小时备勤,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抢险大队收到通知后应能立即行动,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力量,以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及时控制险情扩大,防范二次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项目预算及付款
(一)项目预算¥360000元(实际金额以财政批复为准)。
(二)本项目采用分批结算方式。
第三章比选评审办法
一、总则
(一)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审委员会依据比选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三)按本办法评审,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由采购人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组织评审。
二、评审标准及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后,确认被拒绝,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不满足比选文件规定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
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比选申请人递交内容不同的,或在一份比选申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6.比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
7.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项目预算的;
8.参选单位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
评审分值分配如下:
1.商务部分:35分。
2.技术部分:55分。
3.价格部分:10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每个比选申请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得分的总和。
评分标准
|
名称 |
满分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
商务 部分 |
35 |
公司相关资质 |
10 |
各比选申请人综合实力,优10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良7分,一般3分,差0分 |
|
同类项目业绩 |
15 |
每个5分,考察投标人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首页、服务标的(内容)页、与合同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不得分;),最高15分 |
||
|
比选响应文件的完整性 |
10 |
完整10分(有效期是否响应满足;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满足;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盖章。),一般5分,不完整0分 |
||
|
技术 部分 |
55 |
服务方案 |
55 |
服务方案完善合理55分; 服务方案一般35分; 服务方案欠妥20分 无服务方案0分 |
|
价格 部分 |
10 |
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
10 |
0-10分 |
|
合计 |
100 |
最高得分100分 |
||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