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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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实物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本区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区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本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持卡就医、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组织生活;负责统筹军休所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单位内设九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接收安置科、房屋管理科、健康管理科、文体活动科、社会服务管理科、车辆管理科,党建科、财务科。

2024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部门。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27854.01万元,比上年增加27000.76万元,增长6.7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2712.01万元,比上年增加31028.28万元,增长7.92%。

1.财政拨款收入366349.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6.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349.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6.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56362.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33%。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9881.85万元,比上年增加14150.70万元,增长3.58%,其中:基本支出12157.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7%;项目支出397724.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8073.02万元,比上年增加37642.65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本年度新接收军干人数较多,军休干部中央及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08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教育支出2.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644.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33%;卫生健康支出893.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5%;住房保障支出1542.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83万元,2024年度决算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83万元,2024年度决算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8%。主要原因: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以在单位内部培训为主。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47386.37万元,2024年度决算36364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16.33万元,2024年度决算169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9%。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新入职人员增加,去世职工人数增加。

“退役安置”(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45570.04万元,2024年度决算36195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4%。主要原因:本年度军休干部增资,中央及市财政下拨经费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893.84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893.84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退休人员较多。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88.44万元,2024年度决算154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88.44万元,2024年度决算154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退休人员较多。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12157.0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0770.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5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5.25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9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1万元减少59.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1.9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81万元减少59.0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1.9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较少。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8.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5.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共有41台老干部活动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应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不涉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不涉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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