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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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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总工会,单位性质为人民团体,主要职责为:(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丰台区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总、北京市、丰台区工会代表大会和执委(委员)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丰台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3)对丰台区内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北京市总工会、丰台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丰台区内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丰台区内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在丰台区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丰台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丰台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5)监督、检查丰台区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丰台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丰台区直属基层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工作。(6)协助丰台区政府做好辖区内全国、北京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丰台区内全国、北京市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丰台区内全国、北京市劳动模范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7)负责丰台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指导、审查、审计工作。(8)承担北京市总工会、丰台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科室设置为6部1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人事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宣传教育部、权益工作部、社会联络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1961.92万元,比上年增加60.57万元,增长3.1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61.32万元,比上年增加60.57万元,增长3.19%

1.财政拨款收入1961.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1.3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59.72万元,比上年58.37万元,增长2.98%,其中:基本支出1108.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58%;项目支出850.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961.92万元,比上年增加60.57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2024年新招录工会工作者,引起11010624T000002830994-2024工会工作者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9.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6.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54%卫生健康支出74.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8%;住房改革支出134.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1446.17万元

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 年度决算0.81万元,完成 2024 年度年预算100%。“群众团体事务”(款)2024 年度决算1444.57万元,完成 2024 年度年初预算92.68%,主要原因:行政运行经费实际支出较预算支出减少。“组织事务”(款)2024 年度决算0.598万元,完成 2024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00%。“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4 年度决算0.2万元,完成 2024 年度年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 年度决304.58万元,完成 2024 年度年预算160.42%。主要原因:区总机关去世4人,附属事业单位去世3

3、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 年度决算304.58万元,完成 2024 年度年预算160.42%。主要原因:区总机关去世4人,附属事业单位去世3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74.12 万元,完成 2024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00%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决算74.12 万元,完成 2024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 年度决算134.84万元,完成 2024 年度年预算90.58%,主要原因:因2024住房补贴调标,住房补贴支出减少。。

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 年度决算134.84 万元,完成2024 年度年初预算90.58%,主要原因:因2024住房补贴调标,住房补贴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08.7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6.0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698万元,增加原因:依据实际支出正常变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本级)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3.群众团体事务: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4.组织事务: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上述款项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1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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